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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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亳州: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至30%
摘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建立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进一步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支持购房业主延期还本付息,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对“新市民”商品住房按揭贷款产品,合理确定住房贷款标准。
同时实施积极的公积金政策。积极引导非公企业、“新市民”等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非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新增缴存满6个月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非公企业一次性补贴;取消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一年以上就业证明的缴存限制。
调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额度和比例。单身或夫妻单方缴存公积金的,购买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33万元提高至45万元,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由43万元提高至55万元。购买商品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30%。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通知》还提到,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2、安徽马鞍山: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上浮,最高可贷80万元
摘要:马鞍山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在马鞍山市购买首套住房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增加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增加至55万元。
3、浙江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拟提至100万元
摘要: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丽水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80万元上调为10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40万元上调为60万元。职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6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30万元上调为50万元。
同一对夫妻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限额上浮50%。
4、南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至100万元,支持用公积金付首付
摘要:南通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金管规〔2023〕1号),自2023年3月21日起施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人调整为50万元/人,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户调整为100万元/户。
符合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0万元/户。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人、200万元/户。
享受政府综合补贴的青年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在享受政府综合补贴期间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人、20万元/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人、120万元/户。
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户;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20万元/户。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浮50%,每月1800元/人;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浮100%,每月2400元/人。
5、山东德州: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摘要:山东省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自2023年3月21日起,对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6、云南玉溪: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提至60万,二套房首付比例三成
摘要:从5月4日起,云南省玉溪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人可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同时,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从单缴存职工30万元、双缴存职工50万元调整为单缴存职工40万元、双缴存职工60万元。同时,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首套自住住房的,不再区分套型和建筑面积,首付款比例下调为不低于20%;为改善居住条件,购建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下调为不低于30%。
7、江西赣州:双职工家庭购房首次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
摘要:赣州市发布《关于提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及《关于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新政显示,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在赣州市购(建)自住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80万元,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在赣州市购(建)自住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70万元。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同时,赣州市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再对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和南康区)和各县(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实行差别化管理,将各县(市)缴存职工购(建)自住, 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为与中心城区一致。
8、深圳: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共同申请最高额度90万元
摘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明确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在此基础上:购买首套住房,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购买首套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30%;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下同)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30%,若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9、安徽蚌埠:降低首套房公积金首付比 10年内房龄存量房首付最低两成
摘要:蚌埠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按照新政,住房公积金存量房贷款所购住房房龄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加房龄合计不超过40年。
购买新房: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次使用,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购买存量房: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房龄1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20%,房龄10年以上3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次使用,房龄1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龄10年以上3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40%。
10、湖南株洲: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提至80万,首套房“可提可贷”
摘要:湖南省株洲市通过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议案》,6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将于4月1日起实施,新政明确实施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
按照新政,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当前家庭唯一住房且家庭从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先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发票金额),之后不足房价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按规定申请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同套房购房提取金额和贷款本金不超过总房款。购买二手房和异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的,购房提取分别在不动产权证发证1年以内或购房合同备案2年以内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为1200元;可贷额度按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取消“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不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规定。
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按政策生育二孩以上(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同时,取消“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超过180平方米不予贷款”的规定。
11、重庆:2023春交会购房最高补贴10000元/套,契税补贴50%
摘要:3月23日,2023重庆春季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在南坪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开幕。春交会期间,重庆中心城区各区给出了购房补贴、消费券补助等购房优惠。其中,渝中、渝北、北碚和两江新区按照住宅10000元/套、非住宅2000元/套的标准予以补贴;江北、沙坪坝、南岸、九龙坡、大渡口采取直接补贴或消费券补贴等方式对购房人给予已缴纳契税额50%的补贴;巴南、重庆高新区等按照购房合同金额给予一定消费券补贴。
12、哈尔滨: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上浮50%
摘要: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支持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从3月23日起,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租赁住房提取额度上浮50%。根据新政策,符合生育政策,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缴存职工家庭,职工及其配偶在哈尔滨市无房租房自住的,可分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上限,按现行租住商品住房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即市区(含呼兰、阿城、双城)每户39600元/年,县(市)每户28800元/年。缴存人申请提取时,需提供无房证明和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证明,配偶提取还需提供结婚证。
13、郑州:全面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期付房租业务
摘要:河南省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租赁需求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租赁需求,全面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期付房租业务。《意见》指出,重点支持以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提升长期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力和运营水平。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服务可持续的原则,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租赁住房运营和管理主体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期付房租全周期服务。
14、西安:保租房租金不高于评估市场租金的90%
摘要: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明确面向本市公开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单位按照不高于评估市场租金的90%确定每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
15、海南:今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455套,海口三亚占比逾六成
摘要:海南省住建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2023年全省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455套(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1149户,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住房2771套。其中,海口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0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0000户;三亚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543户,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住房1150套。海口、三亚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比63.67%。
16、深圳:加快处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出台相应处理规定细则及意见稿
摘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目的为加快推进深圳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程序,细化操作规则。其中包括调整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及职责分工、完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程序及细化规则、增加不动产测绘内容、完善规划检测鉴定等手续以及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及办理程序等内容。
土地
1、杭州:再挂牌12宗涉宅地块,总起始价153.56亿元
摘要:3月24日,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本批次再推出12宗涉宅地块,分别位于拱墅区、滨江区、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和钱塘区,12宗地块总出让面积591162平方米,总起价153.56亿元。此次地块出让方式延续“限房价、限地价+摇号”的方式,上限溢价率12%。按照规则,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设定土地上限价格(溢价率不高于12%),当土地竞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2、连云港:今年建设用地计划供应2147公顷,商品住宅供地增八成
摘要:江苏省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连云港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3年度,连云港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147.48公顷。其中,商服用地66.89公顷,占比3.1%;住宅用地241.4公顷,占比11.2%;工矿仓储用地767.24公顷,占比35.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7.11公顷,占比19.0%;交通运输用地513.52公顷,占比23.9%;水利设施用地151.32公顷,占比7.1%。与2022年相比,连云港市商品住宅(含商住)用地计划供应增长了82.38%。其中,海州区增长了49.98%,开发区增长了131.68%。
3、海口:今年建设用地拟供应865公顷,住宅用地占比约两成
摘要:海南省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海口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海口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167宗,计划指标为865.06公顷。按供应用途划分:商服用地100.28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1.59%;工矿仓储用地148.68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7.19%;住宅用地167.56公顷(其中市场化商品住房139.48公顷、安置房14.6公顷、市场化租赁住房1.78公顷、安居房11.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9.3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8.68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8.34%;公用设施用地11.23公顷;占比1.30%;交通运输用地213.26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24.65%;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5.37公顷,占比7.56%。
其他
1、长沙:市政府与湖南银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后者将提供不少于1千亿的意向性投融资支持
摘要:3月21日,长沙市政府与湖南银行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湘麓山庄举行。根据协议,未来三年,湖南银行将为长沙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提供不少于1000亿元的意向性投融资支持。
文|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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